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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城西调峰热源厂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公开太原市城西调峰热源厂供热项目的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对工程的监督,特进行公众参与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太原市城西调峰热源厂拟建4HG-116-1.6/130/70-L.YM1型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总供热能力464MW,并配备4ZDLT-SD型循环悬浮式半干法烟气净化装置等相应设备,同时设有60座热力站,其中二电厂已建成供热的热力站33座,新建27座热力站,管网总干线敷设长度为15790。工程实施进度根据供热需要,本项目200711月完成建设,实现供热面积700m2,供热负荷464MW。本项目总投资4763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24108万元,企业自筹9673万元,申请政府补助13853万元。环保投资313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6%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概述

   ①大气污染源:原料贮存、混凝土配制过程产生的粉尘,拆除旧锅炉房产生的粉尘、填挖土方、汽车运输及打桩引起的二次扬尘;

   ②水污染源:施工废水来源于砖的浸湿、砂浆配制过程中溢流于设备周围和混凝土搅拌机清水等,这些废水主要含有悬浮物;

   ③固体废物:施工固废主要包括碎砖、废灰浆和混凝土、废木屑和包装袋、生活垃圾以及热力站旧锅炉拆除的废碎砖、废渣和管网敷设施工时破路产生的沥青块等。

   ④噪声源:施工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包括推土机、搅拌机、打桩机、钻机等。

   2)运营期的环境影响概述

   ①大气污染源:工程取代52台采暖锅炉后耗煤量及各污染物排放量均不同程度地增加和减少,耗煤量增加了183102.77t/a,增加率为213.0%;烟尘减少68.5t/a,增加率为-56.5%;二氧化硫减少340.98t/a,增加率为-49.4%;灰渣增加了135477.6t/a,增加率为630.3%;工程主要污染源为碎煤机房筛分和破碎、煤仓间犁式卸料器、锅炉烟囱以及清灰渣工序,主要污染物为粉尘、烟尘和SO2

   ②水污染源:职工生活污水、食堂污水、淋浴污水、汽车洗涤水、化验室污水,污染物主要有CODcrBOD5SS、油、LASNH3-N

   ③固体废物:锅炉炉渣和粉煤灰以及厂内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④噪声源:工程噪声源主要为热水锅炉配套的风机、水泵、破碎机以及热力站的水泵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环评提出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环评要求在施工期内按政府有关部门施工规定的要求,在施工划定的施工界线内,设置施工周边的挡围,建设单位实行环保监理管理,责成专人加强施工工地的环境卫生管理,减轻扬尘,做到文明施工,对于各类垃圾要随产随清,不得积存,及时清理施工场地道路和受其污染的道路,防止车辆带泥土上路污染路面。环评要求运输车辆加蓬布覆盖或按照太原市现行要求使用密闭专用车,减少抛撒及二次扬尘。对粒状物料要严格按太原市的有关规定,加盖绿网等措施,减少二次扬尘。

   ②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的废水数量较少,排放后就地下渗或蒸发。

   ③噪声防治措施:环评要求施工设备按太原市有关规定控制施工时间,早700-1200,下午1400-2200,共13个小时。严格执行GB12523-90和《关于明确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并环气字(1999)第56号)的规定。施工单位办理施工执照前,在建筑市场办理噪声申报手续,特殊情况需要连续作业的,必须到区、市两级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提前做好周围居民的工作。在施工中要按太原市政府规定,使用预拌砼。

   ④固废处置措施

环评要求旧锅炉房拆除的废碎砖、废渣和管网施工时破路产生的沥青块以及施工积累的固废要及时清运处理,以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道路交通的堵塞。

  2)运营期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环评提出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a、碎煤机房筛分、破碎产生煤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机组治理。

   b、煤仓间产生的煤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机组治理。

   c、锅炉产生烟尘和SO2采用ZDLT-SD型循环悬浮式半干法烟气净化装置。除尘效率99.8%、脱硫效率94%(含内脱硫效率)。

   d、清灰渣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机组治理。

   ②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淋浴水和食堂污水(经毛发处理器、隔油池处理)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后进入城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对锅炉排污水和软水处理系统、轴承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水均回用于除尘系统,锅炉除尘器循环水不外排。

   ③噪声防治措施:

   a、一次、二次风机进风口安装消声器。

   b、引风机机房不设窗户、置减振基础。

   c、各种泵置于厂房内,墙体和房顶装吸音材料,门安装隔音材料,窗户安装双层玻璃、功率大于20KW的设备置减震基础,采用低噪声立式泵、接口采用软连接。

   d、破碎机置于厂房内,并设减振基础。

   ④固废处置措施

   a、工程产生的炉灰渣填沟处理。

   b、职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产业政策分析

本项目符合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科技部于2002130联合发布的《燃煤二氧化硫批复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的规定和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的发展。

  2)厂址可行性分析

热源厂厂址位于太原市区城西北部机械工业区。同时距东面油库为812m,符合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中40m安全距离的要求。热源厂选址符合太原市城市规划要求。各环保措施完善后,热源厂及热力站站址基本可行。

  3)清洁生产分析

本项目清洁生产总体评价分值为73.7,属清洁生产评价中“同行业先进水平”,即总体在国内处于较清洁生产。

  4)污染物达标排放

本工程运营期采取环评规定的环保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满足相应标准,做到达标排放。

  5)对该地区环境质量的影响

   a.按环评要求的环保措施以后,污染物对区域环境的贡献整体水平将好于现在。

   b.根据噪声源和厂界噪声监测,可满足《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85dB(A)限值要求和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Ⅱ类标准限值要求。

   c.工程生产废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排入城市下水管网,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d.锅炉炉渣和除尘的炉灰填沟处理,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本项目的实施对项目区环境有明显的改善作用。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以查阅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的名称:太原市热力公司

   联系方式:0351-4195805

   环评单位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方式:0351-6011520

   传真:0351-6011520

   电子邮件:rxdhb@163.com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期限:公告公布起10天之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见表1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根据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免费发放调查问卷和网站公布公众参与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公布之后10日之内,将您的宝贵意见以表1的形式或者其它方式交回太原市热力公司,感谢您对环保事业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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