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各相关部门相继出台多项利好政策,助力节能减排的发展。那么,暖通行业的这一年主要靠哪些重大政策推动呢?
强化散煤污染控制 推进“煤改气”等新能源应用
2016年1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在北京市调研并主持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张高丽强调,要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大力实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切实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他强调,要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特别是北京作为重点的重点,并提出强化散煤污染控制,做好散煤替代工作,大力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及其它新能源应用的防控措施。
《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5年12月10日,发改委、环保部、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火电厂给予上网电价补贴,针对2016年1月1日以前、以后投运的机组,补贴标准分别为1分/度、0.5分/度(含税)。上述电价补贴标准暂定执行到2017年底,2018年以后逐步统一和降低标准。
国务院: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2015年12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大幅降低发电煤耗和污染排放。对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要加大政策激励,改造投入以企业为主,中央和地方予以政策扶持,并加大优惠信贷、发债等融资支持。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5年9月17日联合发布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改革会第168号令,以下简称168号令),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明确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包括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两种形式。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包括节能产品认证和低碳产品认证。
《环保法》
2015年出台的新环保法让今冬燃煤锅炉面临史上最严标准。10月1日起,锅炉实行新的排放标准,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较以往相比更加严格。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将烟气超标排放的处罚上限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加之2015年1月1日新出台的《环保法》实施按日计罚措施,今年冬天如果燃煤企业污染物排放超标的话,将面临上不封顶的行政处罚。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015年8月初,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标准》要求建筑单位面积采暖能耗将比国家《民用建筑通用设计规范(1980-1981)》采暖能耗降低75%,这标志着山东省成为全国首个出台并执行节能75%标准的省份。
中国2030减排承诺
中国国家总理李克强2015年7月30日在召开气候大会的法国宣布了中国的减排承诺。在业内专家看来,这份承诺完全可以当得起“雄心”二字。
中国当日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的文件描述了本国2030年行动目标: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
《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2015年1月9日,为落实国务院《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标准委等七部委研究制定了《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意图通过建立能效“领跑者”制度,通过树立标杆、政策激励、提高标准,形成推动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公共机构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促进节能减排。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范围包括三类: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和公共机构。
环保部“十三五”规划
环保部“十三五”规划将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气水土三大环境战役将推进实施。按照计划,有望2016年3月上报国务院。值得注意的是,与“十一五”“十二五”相比,在目标实施上,环保“十三五”规划将从单一目标即总量控制目标、减排目标,变成双目标即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内容将涉及绿色经济、核安全问题、土壤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水环境污染防治等诸多方面。a